关于集中进行政府采购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长沙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长高新管发【2009】22号)和社会事业局《长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的要求,各校在年初提出政府采购申请,由教管中心进行集中采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详见(长高新管发【2009】22号)。政府采购申请表请点击以下图标下载。各校于3月26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553747195@qq.com,并将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交欧阳林泽。
附件:/UploadFiles/gxjy/2010/3/201038165510.doc
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