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麓谷中心小学关于解决部分学生
2010年秋季转入我校就读的公告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和《长沙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有关规定,为了解决学区内适龄儿童的转学插班问题,经学校行政研究,现将我校2010年秋季接受转学插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6月28日----6月29日
二、接受年级:2010年秋季二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三、受理范围:麓云路以东范围内麓谷街道居民子弟;招生辖区范围内高新区企事业单位符合入读条件的干部职工子弟和符合入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弟。
(一)、我校学区范围内区属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弟转学插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均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2、“企业员工”中相对稳定的核心员工(主要指在园区工作一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干部和技术工人骨干)夫妻仅一方在招生范围内工作,且户口不在长沙市内五区范围内,确需照顾解决子弟就学的;
3、学区范围内事业单位职工,夫妻仅一方在招生范围内工作,且户口不在长沙市内五区范围内,确需照顾解决子弟就学的。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转入我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2、务工合同;
3、具备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弟在同等条件下,持有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合同或房产证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免疫证、一张1寸照片、高新区企业员工另带单位证明及公司为其交纳一年的保险清单,外来务工人员另带居住证、户口薄、务工合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报名,按先后顺序办理,额满为止。
五、录取办法:经查验相关证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学校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学生来校参加学习能力检测。对于拟录学生,学校将开出接收证,家长凭此接收证去原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好转学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拿原学校转学证明来我学办理入学手续(新转入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托管)。
注:因为受班额限制,转入名额有限,在我学区内有房有户口者优先,按先后顺序办理,额满为止。
长沙市麓谷中心小学教导处
2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