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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高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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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报市编办、市人事局批准同意,长沙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工作2年后,经考核择优进编;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招聘岗位与人数
    1、中小学

     

                      学科
    招聘数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计算
    政治
    合计
    麓谷小学
    骨干教师
    12
    2
     
     
     
    1
     
     
     
    15
    毕业生
    1
    1
    3
    1
    1
    1
    1
    1
     
    10
    虹桥小学
    骨干教师
    5
    1
     
     
     
     
     
     
     
    6
    毕业生
    1
    1
    1
    1
    1
    1
     
     
     
    6
    延风中学
    骨干教师
     
    1
     
     
    1
     
     
     
    1
    3
    2、职业中专

     

              学科
    招聘数
    机械加工
    数控技术
    电子技术
    工民建
    工商职专
    2
    1
    1
    1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
    中小学、职业中专在职骨干教师及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2008-2010届毕业生。
    五、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即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必须具备职业中专教师资格证),能胜任相关教学工作。
    4、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
    5、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中学骨干教师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骨干教师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近3年从事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教学工作;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业中专骨干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从事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教学工作;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小学教师毕业生岗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师范类院校大专及以上或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入编就业的2008-2010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高新人才网(http://www.15job.com),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拟定于6月24日-7月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7日—8日。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数码照片一张。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4:1(含4:1)方可开考。
    六、笔试、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综合知识(20分,时事政治及公共知识)、教育理论(8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理论、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作文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加分条件:
    1)中小学骨干教师及职业中专骨干教师岗位:曾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的在职教师,笔试成绩加5分;2005年1月以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获奖对应专业的岗位时,笔试成绩加5分;2005年1月以来,地市级教科院(所)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教科院、所组织的赛课或教学技能专业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获奖对应专业的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奖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三支一扶”人员参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长人发【2007】88号)相关规定予以加分。
    加分后笔试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
    3、免笔试条件:曾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十佳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及参加过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免笔试人员不占用考核入围人员名额。
    4、符合加分、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期间内(6月24日-7月1)上报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702办公室),经审查合格者确定加分及免试资格,并予以公示。
    5、笔试时间暂定于2010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总时量150分钟,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16日,可在长沙高新人才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702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次日领取查分结果。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17日晚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布。
    2、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9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学校就业推荐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计算机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中小学骨干教师及职业中专骨干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提供的任教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满分100分,由试教、面试构成,两项合并进行。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结束后即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3、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测试。计算机加试上机操作;音乐加试舞蹈、声乐、器乐自选其二(乐器除钢琴外自带,磁带、CD自备);美术加试素描(时间2小时,画板、纸、笔自带);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加试篮球、羽毛球、田径三项,中学体育教师岗位加试篮球、排球两项。
    (四)成绩汇总
    1笔试成绩只作为参加考核的资格,不带入成绩汇总。除计算机、音体美外,其余岗位直接以考核成绩作为该考生总成绩;计算机、音体美岗位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
    2、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
    七、体检
    1、体检人选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如为小数,则往上进一位归整:例如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则入围体检人数为2人),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后仍无合格人选时,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2拟录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由市人事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
    十、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经市相关部门审核备案,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整个招聘工作将在长沙高新人才网(http://www.15job.com)、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上公布有关情况。
    3、本方案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4、考务、技术、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95018、88995085
    5、监督电话:0731-88666045
                   
    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长沙市人事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作者:xieyuhang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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