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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教师等奖项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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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教师等奖项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长高办通知[2010]75

    各有关单位、区属各学校:

    为喜迎第26个教师节,营造我区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与教育工作者振奋精神,全身心投入高新教育事业,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工作在教育第一线的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德育、安全及班级管理的先进个人及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尊师重教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1、优秀教师     z                    32

    2、优秀教育工作者                   25

    3、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0

    4、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12

    5、优秀班主任                       10

    6、尊师重教先进单位                 20

    7、特别贡献奖                       1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在职在岗从事学科教学的教师。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管理中心从事教育业务及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德育与团少队工作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

    (四)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安全卫生管理的工作人员。(其中校长2名、园长2名、安全员5名、班主任2名、教师1名。)

    (五)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在职在岗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六)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

    望开区,各局(室)、中心、总公司,东方红镇、雷锋镇、村(居)社区及各相关机关企事业团体。

    (七)特别贡献奖的评选范围

    对我区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和责任感,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教育教学能力突出,锐意改革、努力创新,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的趋势,具备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刻苦钻研业务,全面实行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创新。

    4、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爱护关心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且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的趋势,具备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民主、平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按照教学的要求对学校各环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4、在治校办学、行政管理及教育教学服务等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产生了明显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对德育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具有先进的德育思想与理念,能够围绕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展德育工作。任教3年以上,原则上近两年(2008—2010学年度)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工作的德育工作者(含分管校长、分管书记、德育主任或分管德育工作的共青团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或者近三年来在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3、切实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狠抓学生养成教育,积极组织各类团少队活动,努力打造学校德育特色,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

    4工作积极努力,受到学生及同行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威信,近两年内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德育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

    5、近两年内在市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德育论文奖1篇以上,或负责(参与)德育课题研究。

    (4、5项满足其一即可)

    (四)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安全与卫生专业知识,能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安全与卫生防控措施,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

    3、具有较强的安全卫生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学校、班级安全卫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好。

    4、能按照相关要求对学校安全与卫生各环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能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卫生工作文件精神,各种会议记录资料齐全。所在学校安全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学校、班级考核落实好,在区、市级检查通报中获好评。

    5、组织参加市安全卫生知识竞赛(教师或学生)获得奖励,年内创“安全卫生文明校园” 验收合格者的校长或教师优先。

    (五)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任教三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二年以上,现仍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2008—2010学年度)。

    3、在班级建设中成绩突出,近两年内所负责的班级班风班纪优良,学生习惯养成良好,整体综合素质在全校领先,无违法和重大违纪事件发生,获评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者班级管理效果好,进步非常明显。

    4、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和后进学生、留守儿童帮教工作。近两年来对班级学生的家访覆盖面达到百分之百,后进学生、留守儿童帮教工作有明显成效。

    5、班级管理经验在校级以上德育工作会议上作介绍;或德育工作情况受到新闻媒体推荐;或个人获得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在学生和同行中具有较高威信。

    6、注重学习,有一定的德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德育课题的研究,近两年内在市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或获市级以上德育论文奖。

     5、6项满足其一即可

    (六)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积极把学校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关心重视教育发展,充分利用本单位资源优势,支持教育事业,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为优化我区教育发展环境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

    (七)特别贡献奖的评选条件:

    高度重视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充分利用本单位资源优势,支持我区教育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我区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我区教育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

    四、评选的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的原则:

    推荐评选工作要做好广泛发动宣传,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评选方式,坚持政策公开、条件公开、推荐对象公示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客观公平。

    (二)评选的程序: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学校、幼儿园按照高新区分配的推荐指标,经群众评议、学校推荐,报社会事业局,由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局组织评审,报党工委、管委会审批。

    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评选由学校、幼儿园进行推荐,每校(幼儿园)各推荐1人,由社会事业局组织评审,根据个人实绩与考察情况确定10人入选,报组织人事局组织评审,报党工委、管委会审批。

    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及特别贡献奖的评选,由区直部门、驻区机构以及镇、居两级单位自荐或学校推荐,由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局组织评审,报党工委、管委会审批。

    所有奖项推荐对象可以重复,评选不重复。通过审批的推荐对象将统一在长沙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2009年获得教师节表彰的,今年不能申报相同奖项。

    五、材料要求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填写相应审批表2份(其中“主要先进事迹”一栏必须单位填写,限300字以内)。

    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参评填写相应审批表2份(其中“主要先进事迹”一栏必须单位填写,限300字以内),各单位认真整理评选对象先进事迹材料1份,并附相关工作荣誉与获奖证书。

    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特别贡献奖填写相应审批表2份(其中“主要先进事迹”一栏必须单位填写,限300字以内)。

    所有申报与参评材料于92日前报社会事业局,联系电话:07318899513188982763

    六、奖励方式

    高新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及特别贡献奖均由党工委、管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进行奖励。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2010年教师节△  表彰  通知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0年8月30印发

     

    附件如下:

    附件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3415.doc

     

    附件二:《长沙高新区优秀教师审批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3543.doc

     

    附件三:《长沙高新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3649.doc

     

    附件四:《 长沙高新区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3749.doc

     

    附件五:《 长沙高新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3847.doc

     

    附件六:《 长沙高新区学校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3935.doc

     

    附件七:《 长沙高新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审批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4047.doc

     

    附件八:《 长沙高新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审批表

    /UploadFiles/xwgg/2010/9/201091174137.doc

     

     

     

     

     


    作者:佚名 来源: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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