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200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8]1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办学标准》)和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2009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长教发[2009]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09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整合我区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积极促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我区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教育强区,整体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刘琳任组长,社会事业局局长杨金林任常务副组长,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局、规划建设房产局、市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分局、纪检监察审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以上各局(室)及东方红镇、雷锋镇两镇党委、政府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由社会事业局副局长任波任办公室主任。
(二)把握建设重点。
纳入09年合格学校的坪山小学、平安小学要对照《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盘存,确定建设项目,重点在“六改六配套”(即危房、饮水、厕所、食堂、宿舍、通校道路的改造和图书、实验仪器、学生课桌椅、信息技术装备、体卫艺设施和校园文化设施的配套)方面,同时要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班额控制、教师配备、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重要指标。对于未达到建设要求标准的学校,不能申报合格学校评估验收。
(三)严格奖惩措施。
将合格学校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奖励。在教育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中,对没有完成合格学校创建验收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合格学校建设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日——4月15日)
召开09年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动员会,整体部署09年建设项目、明确建设目标。各学校要成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学校做好学校建设规划、制定建设工作方案、建设设计等工作。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4月16日——10月10日)
分项目、分层级逐项实施建设项目。信息技术设备、图书、仪器设备、体卫艺设施、学生课桌椅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采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统一配备。危房、饮水、厕所、食堂、宿舍、通校道路的改造、学生课桌椅、校园文化设施的配套等由学校自主组织招投标进行,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进行过程监察。
所有改建项目集中利用暑假时间(7月、8月)进行。其他招投标项目在4月——9月完成。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10月11日——11月5日)
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督导室组织预检,检查并通报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在市局验收检查前再进行一次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