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外地回长、跨区生等报名审批程序
一、 关于跨区生报名办法
(一)对象
1、有本市常住户口,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城区升初中(即外地回长),或因家庭搬迁,需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2、在子弟学校就读,非办学单位职工子女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公办中学就读者可作跨区生报名。
3、在本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公办中学就读者,可作跨区生报名。
(二)程序
1、外地回长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本人户口、监护人住房证、现就读学校证明,于 2009年5月12日 — 5月15日 到长沙市广播电视大学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城区跨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本人户口、监护人住房证、跨区生登记表,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1)家长填写跨区生报名表,学校按条件对跨区报名生进行审核、盖章、登记。
(2)家长带齐一表两证、二张同底照片(跨区生报名表、户口、住房证)于2009年5月12日—5月15日长沙市广播电视大学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双盲子女、行动困难残疾儿童申请就近入学的报名办法
(1)家长填好《双盲子女、残疾儿童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学校审核并签字。
(2)学校收齐所有《双盲子女、残疾儿童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辖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手续。
三、关于“特长生”招生办法
(1)有英语、体育及艺术等特长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长沙市可提前招生的学校报名。
(2)市教育局下发“特招生”录取名单。区教育局与学校核对名单。学校将提前录取通知单复印件及名册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四、关于“外地回原籍就读初中”报名办法
(1)外地回原籍学生是指非长沙城区户口,也不在长沙城区居住,但在长沙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2)家长出具自愿回原籍升入中学学习的书面申请,申请必须学生、家长签字,毕业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校收齐所有申请报告列表造册,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手续。
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
2009年4月
一、 关于跨区生报名办法
(一)对象
1、有本市常住户口,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城区升初中(即外地回长),或因家庭搬迁,需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2、在子弟学校就读,非办学单位职工子女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公办中学就读者可作跨区生报名。
3、在本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公办中学就读者,可作跨区生报名。
(二)程序
1、外地回长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本人户口、监护人住房证、现就读学校证明,于 2009年5月12日 — 5月15日 到长沙市广播电视大学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城区跨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本人户口、监护人住房证、跨区生登记表,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1)家长填写跨区生报名表,学校按条件对跨区报名生进行审核、盖章、登记。
(2)家长带齐一表两证、二张同底照片(跨区生报名表、户口、住房证)于2009年5月12日—5月15日长沙市广播电视大学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双盲子女、行动困难残疾儿童申请就近入学的报名办法
(1)家长填好《双盲子女、残疾儿童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学校审核并签字。
(2)学校收齐所有《双盲子女、残疾儿童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辖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手续。
三、关于“特长生”招生办法
(1)有英语、体育及艺术等特长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长沙市可提前招生的学校报名。
(2)市教育局下发“特招生”录取名单。区教育局与学校核对名单。学校将提前录取通知单复印件及名册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四、关于“外地回原籍就读初中”报名办法
(1)外地回原籍学生是指非长沙城区户口,也不在长沙城区居住,但在长沙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2)家长出具自愿回原籍升入中学学习的书面申请,申请必须学生、家长签字,毕业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校收齐所有申请报告列表造册,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手续。
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