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镇人民政府,有关局室,区属各学校:
为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8年秋季正常入学,保证学校正常就读秩序,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属于我区东方红镇和新扩区三村的适龄儿童可以就近选择到虹桥小学、南塘小学、金桥小学、明华小学就读;荷叶坝村的适龄儿童可就近选择区属各小学及雷锋小学就读。
二、我区长益高速以南,319国道以北,麓枫路以西,麓云路以东(不含天顶乡政府后的安置小区)范围内各楼盘业主的子弟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的适龄儿童自2008年9月起可在麓谷中心小学就读。
三、区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升中学指定到延风中学就读;荷叶坝村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到雷锋中学与延风中学就读。
四、初中毕业生升学,按照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五、凡按要求在指定学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按享受“一费制”全免政策;自主选择就读学校的学生,不享受高新区减免优惠政策。
2008年6月12日